材料购销合同
供方:
需方:
项目名称:
一、材料名称、商标、型号、数量、金额、供货时间及数量
序号 | 材料名称 | 单价(元) | 单位 | 数量 | 合价(元) | 规格型号 | 交货时间
及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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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 |||||||
合计人民币金额(大写): | |||||||
备注:1、以上材料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。
2、材料价格包括材料原价、材料运杂费、运输损耗费、卸货费、采购及保管费、检验试验费、材料包装费等一切费用及税金。 |
注:本合同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工作由供方负责完成。
二、质量要求、技术标准,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:
1、满足国家、上海市相关法规、行业规范、标准的要求,满足质监、消防、节能等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以及设计院的设计要求。进场时提供生产许可证、出厂合格证书、材料检验报告等证明资料。
2、供方提供的材料,必须是全新的合格材料,其型号、规格等技术要求,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。
3、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其提供的材料时,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、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诉讼(包括非诉讼方式提出的主张)。
三、交货地点、方式:
1、由供方负责运输至 施工现场,供方负责卸货并堆放至指定地点。
2、供方保证货源与供应能够满足本工程进度要求的需要。
四、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:
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卸货地点,运输费、卸货费由供方承担。
五、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:
合同价格中已包括货物运输到达工地前的损耗,一切损耗由供方承担。
六、包装标准、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:
1、材料包装要符合材料保护要求,因材料包装造成材料破损,需方有权拒绝接收;
2、除合同另有规定外,供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。包装应适合长途运输,且具有相应的保护措施,以确保材料设备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;
3、材料包装上应注有相应标记,以便验货和安装。
4、普通包装,但需保证材料完好无损,如有损坏,供方负责免费更换。
5、危险废弃物由供应商负责回收处理。
七、验收标准、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:
1、货到施工现场后,需方按国家、地方、行业及所规定的合格标准进行验收,同时提供出厂合格证书、材料检测报告。若验收不合格,供方须立即无条件调换。
2、供方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后,需方须在当天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完毕签收《交货单》,验收包括:数量、外观质量、规格、颜色、资料(质量保证书、货物清单等)及包装完整无破损。
3、需方指定 对所送货物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供方未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完成交付。此验收仅作为结算数额依据,但不作为需方对供方货物的质量等验收的依据,也不因此减轻供方应承担的任何责任。
八、随机备品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:
供方负责提供能满足施工要求的随机备品及配件工具。
九、结算方式及期限:
1、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,数量按实结算。
2、货全部供到现场并收到供方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,需方支付供方合同价款 100%的货款。
3、供方对发票的合法性、真实性负责。供方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, 并对发票的合法性、真实性负责。
十、违约责任:
1、供方每超期一天,承担合同价款 1 %/天的逾期履行违约金;
2、因供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交货延期,交期不顺延;
3、因需方原因导致的交货延期,交期可顺延;
4、因供方供货质量达不到工程验收标准,供方赔偿需方所有相关损失。
十一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:
供需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。
十二、其它约定事项:
1、供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、地点、方式、数量、规格、厂家、质量等供货。若供方履行不当,供方应按需方要求 8 小时内更换,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。
2、供方保证设备货源与供应能够满足本工程进度要求。
3、由于供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,其返工费用由供方承担。
4、供方的送货单上的数量必须与实际数量相符,如发现送货单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,则供方负责纠正。
5、货到现场由供需双方共同验收,验收合格后,由双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。
6、本合同壹式陆份,双方各执叁份,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如有未尽事宜,由双方协商解决。
供方单位名称(盖章): 供方单位名称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: 法定代表人:
委托代理人: 委托代理人:
日期:2019年 月 日 日期:2019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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